刘丽,女,汉族,1979年3月出生,辽宁沈阳人,中共党员。现任EMC易倍副经理,教授,伦理学学科负责人,硕士生导师。辽宁大学哲学博士。教育部硕士论文评审专家,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评审专家。中国伦理学会理事,辽宁省哲学学会理事,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会理事。
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伦理、马克思主义哲学。主要承担本科生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《哲学与人生》《形势与政策》等课程,研究生《教育伦理专题研究》《中国伦理思想史》《伦理学原著导读》《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与社会工程》等课程。
2013年荣获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荣誉称号,2015年荣获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称号、教学大赛一等奖,2016年荣获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年会优秀指导教师,2017年获评沈阳市高校师德标兵,2019年荣获校员工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,2025年获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。指导员工获得国家级大创项目2项,省级项目2项,省级竞赛一等奖、三等奖若干项。
近年来,主持教育部及省级课题20余项;主持“双万”计划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,省级一流课程1门,省级示范观摩课程1门;在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5篇;出版专著1部,参编著作及教材4部;科研及教学获奖30余项。